近期,河南、北京、天津、陕西等多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使用马肉冒充驴肉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
今年4月10日,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驴肉火烧店销售的卤驴肉进行抽检,检测出马源性成分。经查,该店自2024年至2025年4月期间,多次购进马肉共计50余万元,并以“驴肉”名义对外销售。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案已于5月23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今年3月25日,沁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某驴肉馆进行全方位检查,抽检发现其销售的驴肉及肉制品中含有马源性成分。经查,该店于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期间购进马肉397.4公斤,加工成熟肉后冒充驴肉销售,违法来得到的16729.6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马肉5.98公斤、罚没款3.67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16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对某饭店销售的驴肉进行仔细的检测,结果显示含有马源成分,未检出驴源成分。该饭店因没办法提供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销售记录等相关凭证被行政处罚。经查,供货商张某在供货过程中存在偷梁换柱行为。2024年9月23日,该案移送石景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该院通报北京首例食品安全领域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已判决生效,张某因用马肉冒充驴肉向饭店供货,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同时,张某与涉案饭店连带支付惩罚性赔偿金80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据记者了解,马肉批发价通常仅为驴肉的一半,已查处的马肉冒充驴肉案件中,多数同时存在经营未经检疫肉类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因此用马肉冒充驴肉不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更直接威胁公众健康,构成重大食品安全风险,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打击的重点。
例如,在上述北京案例中,张某未向饭店提供检疫合格证明,饭店亦未查验张某提供生肉的检疫合格证明、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所售肉类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双方行为均违反《食品安全法》中关于禁止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规定。
未经检疫的掺杂肉类是潜在的“生化炸弹”,其危害远超一般食品安全问题。非法原料肉往往来自未经检疫、未经监管的渠道,兽药残留、寄生虫、致病菌等风险处于失控状态,破坏了食品可追溯体系,是对公共安全系统的直接挑战。
此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隐蔽性强,熟食加工等环节的操作还会加大证据获取难度,给监管带来挑战。北京红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启瑞表示,应对马肉冒充驴肉等肉制品掺杂掺假问题,需构建从源头到餐桌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强化源头监管与溯源体系,利用DNA检测等技术方法进行常态化抽检;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终身出局;行业协会应牵头建立行业自律标准和可追溯机制,鼓励企业主动“亮证经营”。
黄启瑞提醒消费者,应提升鉴别能力,挑选出正规渠道,对价格异常低廉的产品保持警惕,主动索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这是维权的重要凭证。一经发现可疑产品,立即拨打12315举报,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驴肉:肉质纤维细、颜色偏红褐色,以其细腻滑嫩的口感著称,入口后非常容易被嚼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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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08 13:28:06 来源:

